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《佛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举报奖励办法》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7-12-07 文章来源:市环境保护局

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《佛山市非道路
移动机械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举报
奖励办法》的通知
各区人民政府:
为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,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违法行为线索,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根据《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经市政府同意,我局制定了《佛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举报奖励办法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佛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举报
奖励办法
佛山市环境保护局
2017年12月5日
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5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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